仅仅受到刑事拘留而并不意味着成为罪犯并记入案底之中。
刑事案底,通常特指经由法院审理后所做出的确定性判决,涉及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人资料、犯罪行为及其原因和影响、审判程序以及最终裁决结果等一系列信息。
而刑事拘留这一程序,则是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处理他们直接负责的案件时,在进行调查的过程中所实行的一项紧急措施,通常用于对付现行犯罪或是重大嫌疑人。
在此背景下,暂时剥夺犯罪者的人身自由以获取更多证据。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刑事拘留并非刑事惩罚,本质上它仅仅是在调查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手段,因此并不具备与刑事案底相应的法律效力。
真正能够产生有效刑事案底的仅仅是那些符合法律规定的刑事惩罚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