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署了二手房屋交易合同之后,若卖家对合同产生疑虑并提出反对,寻求法律援助便是合法也是明智之举。
此时,我们应该依照合同所规定的救济条款来解决问题,同时,若合同中未对此类情况做出明确规定,也可通过双方友好协商来解决争议。
如果经过充分的沟通与协商,能够达成共识,那么便按照协商结果执行;
反之,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可以选择申请调解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此过程中,卖家如有违约行为,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以及对因此而导致的损失进行赔偿。《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