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我国现有法律
法规并无针对购
买房屋数量进行任何形式的限定性规定。
因此,从理论上讲,任何人都有权在其名下购买任意数量的房屋。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某些特定城市实施了严格的
购房限制政策,该等城市居民对于房屋购置的权限便有所受限。
举例来说,一些实行限购措施的城市,例如上海和北京,通常要求其市民只能在其名下持有两套房产,违反此项规定者将难以通过金融体系获得房贷支持。
此外,我们还必须遵从《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的相关原则,即在进行房地产交易时,必须签订严谨详细的书面
转让合同,其中必须明文约定出让
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与流程。《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订立
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预售商品房的,还必须明示《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