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存续期间与第三者进行非法同居活动并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重婚罪。
根据现行法规定,只有当某位已婚人士在已有配偶的前提下又与其他异性进行婚姻登记或在已知对方已经拥有配偶关系的情况下仍坚持进行婚姻登记时,才能被判定为重婚罪。
反之,如果只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发生了出轨行为并与他人同居,那么这仅能视为这位行为人在婚姻中出现了过错。
只要出轨方没有与他人进行正式的婚姻登记,就不能将其认定为重婚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出轨、同居】: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