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公平合理地分割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我们应该遵守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第一,公平独立原则。
这是指夫妻二人都享有平等的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力。
第二,关注群众利益原则。
考虑到父母离异对未成年人未来生活造成的潜在影响,为了确保他们能够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下健康成长,所以在进行财产分割时,应该优先考虑子女的教育和日常生活需求,从而在分配上偏向于子女较多的那一方。
第三,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原则。
当丈夫或妻子在婚姻破裂中有明显过错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对方承担相应责任,对所受损失予以补偿。
第四,援助无助者原则。
在离婚手续办理完毕之后,如果其中有任何一方的经济状况比较困难的话,另外一方便有义务在自己的住房或者其他私有财产范围内,提供合适的经济援助。
最后,损失赔偿原则。
在涉及到遭受财产损失的情况下,有过错的一方应当对受害方进行相应的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