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夫妇在儿女尚未周岁之前离异,那么未成年儿童的抚养权将归母亲所有,然而若是符合如下任何一种情形的,父亲同样有权承担对该子女的抚养责任:
首先是存在实际且充分的抚养能力但却未尽到应有的抚养义务,且父亲希望子女性能够与其共同生活;
其次,若子女生理上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导致无法与母亲共同生活;
最后,如果因为其他特殊原因,确实不适宜让子女继续跟随母亲生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