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租必须征得房东的书面许可。
若承租方未经出租方明确批准擅自进行转租活动,出租方可据此解除双方原本签署的租赁合同。
若是出租方已经知晓或理应察觉到承租方存在转租动向但未能在六个月内对此发表任何反对意见,那么可默认为出租方已接受该项转租行为。
在此情况下,承租方有权利继续执行转租业务,然而,如果因第三方因素导致租赁物品受损,承租方仍需承担相应责任并予以赔偿。
另外,倘若承租方经出租方允许后将租赁物转租给了第三方,那么这份转租协议的有效期将不能超过承租方实际剩余的租赁期;
如果转租协议期限超过了承租方原定剩余租赁期限,超出部分的相关规定对出租方并不产生法律效用,除非出租方与承租方另有别的约束性约定。
再者,当承租方未能按时支付租金时,次承租方具有义务代为支付所欠租金及相应的违约金。
但是,如果转租协议对出租方没有法律效力,那么次承租方代为垫付的租金及违约金自然也无法抵扣次承租方向承租方支付的租金。
次承租人在代为支付上述租金及违约金的过程中,多余的部分有权向承租人追讨。《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