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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作人员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立案标准

金融工作人员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立案标准
刑事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法定阶段,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一种职权,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立案。其作用是为了准确、及时地揭露和惩罚犯罪 ,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是准确评价社会治安形势和进行正确决策的重要依据。
2024-04-18 15:55:23 已帮助122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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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作人员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立案标准
关于金融从业人员实施假币交换货币行为的定罪标准有明确规定,即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内部员工利用伪造货币进行货币交换,且涉案总面值大于等于2000元人民币,或者伪造收入的纸币数量超过200张,均应当被立案追究其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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