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结婚前共同购置房产,若婚后发生离婚此时该如何划分争议财产呢?首先,如果房屋所有权以夫妻双方法人身份注册,那么夫妻双方就能够自由展开协商解决这个问题;
然而,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向当地司法机关申请裁决。
其次,当房产只记录在单一方的名下时,该方必须要和配偶协商,但若双方依然存在分歧,则应寻求法院予以公正中立的裁决结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