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资金诈骗罪乃是一种以非法占有所图,违背相关金融法制和管理规范的,借助欺诈手段进行非法集资活动,破坏稳固的国内金融秩序,侵害公有和私人财产权,且犯罪金额累积到一定门槛之上的严重违法行为。
具体而言,集资诈骗犯罪包括以下几点内容:
1. 具备非法占有目的,通过实施骗术手段进行非法集资,且参与此项活动时诈骗金额已经达到法定的数额标准(即“数额较大”),将面临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刑罚,并需缴纳数额在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的罚款;
2. 若集资诈骗的金额极其庞大,或存在其他严重的情节因素,则会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需缴交数额在5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的罚款;
3. 当诈骗金额达到情节极端严重程度之时(“数额特别巨大”),涉案者将被判以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是无期徒刑,并且仍需要缴纳5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的罚款,或者是被处以充公财产之惩罚;
4. 对于单位构成集资诈骗罪行的情况,除判处罚款外,还须对该单位的直接负责主管人员以及其他负有直接责任的从业人员追加刑事处罚。《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