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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中止妊娠后男方能起诉离婚吗

女方中止妊娠后男方能起诉离婚吗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会带来财产关系的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等。根据提出离婚的实际情况不同,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对任何一方都是一种损失。当然,这也并不是说不能离婚,在满足离婚条件的情况下,夫妻之间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2024-04-18 12:00:21 已帮助200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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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中止妊娠后男方能起诉离婚吗
女方在孕期以及分娩后的一年之内,或是终止妊娠六个月以内,男方不得提起离婚诉讼
然而,如果由女方主动提出离婚申请,或者当法院认为男方的离婚请求确属必要时进行受理,则不应受到上述期限的限制。
换言之,若无特殊情形,女方在孕期、产后一年至半年或终止妊娠半年内,男方不得提起离婚诉讼。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男方在此期间不得提出离婚诉讼,但是女方却拥有此类权利,并且当法院认为男方的请求确属必要时,仍可依法予以审理。
在法律实践中,判断是否“确有必要”则主要依据法定时效来考量。
此外,夫妻双方若确实存在无法共同维持正常生活的重大且紧急的原因,如其中一方可能对另一方构成人身威胁,亦或是女方的怀孕并非为夫妻关系存续所致等原因,在这样的情况下,为了防止矛盾激化造成不可预见的后果,法院可以批准男方提出的诉讼请求。《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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