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乃是一种特殊情况,即因饮酒过量导致个人意志完全或局部遭受削弱,从而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辆的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当车辆驾驶员体内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超过或等同于80毫克每百毫升(mg/100mL)时,其驾驶行为便被认定为醉驾。
因此,若达到202毫升,就可以断定已经构成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事实。
对此类行为的处分措施包括拘留以及罚金等相关处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