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交通肇事逃逸,即是指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在发生交通过程中的突发意外情况,未采取任何正当措施离开了事故现场,导致所引发的民事赔偿、刑事追究以及行政处罚等方面的职能界定变得模糊不清,此种行为的主要意图在于规避和逃避应该承担的相关责任。《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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