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租赁关系中,若需转租房产,必须获得出租方的认可,否则出租方保留解除本合同的权利。
在此情况下,租赁人若是得到出租者的允许,他便可将所租赁的房产再转租予任何第三方。
然而,当租赁人进行转租之时,其与出租者之间原先制定的租赁合同将会持续有效直至该合同终止;
至于由第三人对租赁物所造成的任何损害或损失,都需要租赁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反之,如租赁人在未获出租者同意之下擅自进行转租行为,出租方有权随时取消该项租赁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