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不受人为控制且无法预见、防止或消除的外在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执行的情形,即为“因不可抗力而拒不履行合同”。
在此类情形下,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如因受到不可抗力因素冲击而无法依照合同约定进行相应履约活动,应根据此不可抗力事件对其活动产生巨大影响的程度,可以选择减除全部或部分责任甚至豁免全部责任(但须排除适用其他已存在的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