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违反合同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为违约责任。
其具体的承担方式可分为以下几点:
1.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此乃违约责任中的首选方式,其要求违反合同的一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为另一方提供相应的服务或货物,以实现合同目的。
2.采取补救措施。
此处的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修复损坏部件、更换不合标准的产品、重新制作相关产品、退还已收取的货款、降低价格或提高回报等等,旨在尽力使合同目的得以圆满达成。
3.赔偿损失。
这是违约者为了补偿受侵害方由于自己的违约行为而直接导致的经济损失或失去的权益,而需以货币的形式进行支付的一种责任形式。
4.支付违约金。
在此类情况下,双方可以事先就一方在出现违约情形时应该向另一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进行约定,但不可过多地高出或低于真实发生的损失额度。《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