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车辆尚未办理过户手续之际签署相关的买卖协议,是完全合法且被允许的。
除非物权已经完成变更之外,其余情况均不会对交易合同所蕴含的效力产生任何影响。
在此前提下,一份有效的车辆买卖协议必须具备以下几个关键要素:
首先,双方当事人需要具备与之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其次,对于每项条款的具体内容,买卖双方都须有明确且真诚的表述;
再次,协议中所涉及到的所有事项,都要严格遵循并符合我国现行法律以及行政管理规章制度中关于产权流转以及权益分配方面的强制性规定;
最后,要确保该协议依法具备的其他各项生效所需必备条件都能得到满足。《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