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在债务履行期满之时,对方仍然拒绝支付欠款,您便可依法选择通过向法院提请诉讼这一途径来维护属于自身的合法权益。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向法院请求获得保护的时效期限为三年,且此诉讼时效的起始点是从权利主张者得知或理应知晓其权益受损及其责任承担者之日算起。
若经人民法院最终作出裁判裁定之后,对方依然坚持拒不履行相关义务,那么您有权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