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工是指尚处于未成年阶段的儿童或者青少年所被雇佣的工作者。
在世界范围内,各个国家对于法定成年人的定义各有不同。
以我国现行法规为例,凡年满十六岁之前的儿童或者青少年,皆属于我们称之为“童工”的范畴。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形式的童工雇佣行为,即使在个别特定行业需临时录用未满十六周岁的青少年作为职工,也须经过相关政府部门的严格审批程序,同时还应对这些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环境以及禁止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等各个方面作出特别防护措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下统称使用童工)。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
禁止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