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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离婚,但是老公不同意,如何办

我想离婚,但是老公不同意,如何办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会带来财产关系的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等。根据提出离婚的实际情况不同,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对任何一方都是一种损失。当然,这也并不是说不能离婚,在满足离婚条件的情况下,夫妻之间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2024-04-05 15:20:16 已帮助231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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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离婚,但是老公不同意,如何办
若您正经历离婚困扰,然而另一半却坚决反对,您便可向对的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离婚。但需要明朗的是,法院最终宣判是否准许离婚,往往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对于法院而言,判断感情是否破裂乃是裁决双方是否离婚的唯一依据,因此原告方需尽力证明彼此之间的感情已经破裂。在没有确切法定离婚理由且对方坚决反对离婚,尤其当离婚事涉双方重大利益,产生意见纷争之时,法院或许会选择给双方一个和解的机会,因此首次提出离婚申请,缺乏明确的法定理由且对方坚决反对的话,法院判离的可能性较低。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以下情况被视为能够确认夫妻感情破裂之表现:1、重婚或有配偶者持续与他人保持亲密关系的行为;2、对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行为;3、具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4、由于感情不合分居两年以上的状况;5、一方向法庭宣告失踪的事实;以及6、其他造成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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