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装修合同的签订,以下是我们需注重的要点:
(一)条款中务必对施工期限进行明确标示,举例来说,细化到验收环节涵盖了几个步骤,对工艺流程作出详细解释,涵盖甲乙方双方所提供的材料明细及日期信息等。
此外,在约定违约赔偿方面,也需设定适当的比例准则。
当涉及到建材标准约定时,我们务必要更加详尽,包括但不限于外墙、内墙、顶部、地面、厨房、卫浴间、阳台等各个区域所应用的材料,每种材料的品牌、型号均需明确标示出来,避免使用诸如“国内知名品牌”、“国际知名品牌”等含糊不清的措辞。
(二)本合同必须由双方的合法代表人签署,若有委托代理事项,需要先复印委托书,并向装饰公司索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副本和相关资质证书的副本,以上两项证书均需加盖公司印章以示确认,同时,我们还应要求对方提供项目经理和工程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公司具有正式编制员工的工作证件及联系方式。
(三)当预算项目发生变更时,双方应当重新订立新的协议,如同“一个萝卜一个坑”一样,昨日的预算今日已经无法适应新的需求。《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