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合约具备法律约束力。
依照当事人之间的协议与约定,如果拍摄的合约能够得到妥善保全并形成图像文件,那么这份合约便具有了相应的法律效应。
在商业活动当中,当事人双方之间订立的各类各样的合约协议,都可以采取书面主式、口头等不同渠道的方式来进行表达和实现。
其中,书面形式则通过合同书、信函、电报、电传、传真以及其他能够将合约中所承载的各种实质性内容以实体形态展现出来的形式予以体现与实现。《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