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情形下,未经驾照认证的驾驶员对行人造成的轻微伤害,应承担相关伤员在急诊室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伤员在恢复期内的误工工资、管理者为伤者进行护理所需支付的员工工资、伤者由于伤病而产生的交通费用、偏远地区旅客所需额外住舍费用及伙食补贴费用、伤者在医院接受治疗时所需的基本必需营养素费用等一系列赔偿责任。
同时,若损伤致使受害者身体机能严重受损或缺失,其相应地增加的生活成本以及由降低或失去工作能力引发的经济损失,例如伤残赔偿金、用于伤者身体功能恢复的特殊设备费用、对其抚养的人的生活费用进行赔偿,以及后续治疗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必要康复费用、护理费用、再次治疗的费用,这些均是应由赔偿责任人负责承担的。
而当受害人身亡后,作为责任人的驾驶员还必须赔偿殡仪馆处理尸体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例如丧葬费用、其抚养的人的生活费用、死亡赔偿费用,以及对痛失亲人的家属为办理丧事所支付的额外的交通费、住舍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所有合理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
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