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之后,父母无论是否进行再次婚姻都需要承担起支付子女抚养费的责任。
支付抚养费不仅是法律所规定的不为直接扶养人所拥有的义务,而且这种义务并不会因为他们的个人婚姻生活发生任何更改而消失。
若该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因为重组家庭而不愿支付抚养费用时,其配偶便有权通过法律手段向法院提出投诉,要求对方支付相应款项;
同时,如果法院已经就抚养费的支付额度做出明确裁决的话,那么另一方也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实施强制执行措施来维护自身权益。《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