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情况中,当行为人为维护自身权益而采取抵抗措施时,致使攻击者受到轻微伤害的案件,公安机关通常会针对该行为人实施相应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案。
根据法规,处罚内容通常包括为期五日至十日不等的行政拘留,并且须支付定额罚款,金额在二百元至上五百元之间。
然而,倘若行为人的回击致攻击方受到轻伤甚至更严重之伤势,那么这位行为人便可能会涉及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犯罪行为。
这时,公安机关将会依据法律程序,对其依法追责,追究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