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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的交付行为如何认定

对于房子的“转交”,大家普遍认为这就等于房子开始正式投入使用了,但是如果买卖双方之前有特别的协议那就是另当别论啦。
所以呢,我们平时说的“拿到钥匙就能进门住”这种情况,其实也是属于房子交付使用了,除非有特殊约定哦。
从法律角度来看,卖房方是有责任要把满足正常使用标准的房子交给买房方法,这个里面不仅包括了法律规定的标准,也会参考当时他们自己的协议来决定呢。
具体到每一套房子的交付过程,其实就是指的开发商和买了房子的小伙伴们一起完成验收交接的那一刻,开发商需要出示房子已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比如房子完工验收证书、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等),并且还得按照他们的协议给买家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新修订:202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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