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经过七个月的取保候审期之后,若最终收到了六个月的刑罚判决,这也是可能发生的情况。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取保候审制度。
此项制度是由侦查机关要求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并为其开具约束性的保证书,以便确保其不会逃脱侦查,也能够在需传唤时随时到案。
这种强制措施通常适用于犯罪行为较为轻微,因而无需进行羁押、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有限制的犯罪嫌疑人。
然而要注意的是,取保候审仅仅是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种强制性行为,它和最终的刑罚判决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但是,并非所有在被采取取保候审后的被告人均会获得缓刑的恩惠。
根据实际状况来看,需要结合取保候审的原因、是否存在取保后新发现的犯罪事实或错漏证据等多个因素,才能准确地判断出具体的量刑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