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拆迁合同纠纷,此问题往往涉及到行政违规违法的事项,因此其应定性为一种行政类诉讼事件。
关于征地拆迁补偿方面的纠纷,具体的处理方式会因实际状况而有所区别。
若您对此项拆迁补偿决定持有异议,您有权通过进行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来寻求解决方案。
一旦签订了补偿协议,如果任一方未能履行其应尽的义务,那么对方则可以据此提起诉讼。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征用过程中,您必须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向对方支付土地补偿费以及安置补助费;
至于征收其他类型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将根据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暨安置补助费的相关标准来拟定。
如果被征地单位之前的每个农业人口均拥有一亩以上的耕地,那么在征用耕地的时候,考虑到这一因素,安置补助费将会定为被征用土地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三倍;
然而若被征地单位先前的每位农业人口所管辖的耕地不足一亩,则在此情况下,每亩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将设定为年产值的四倍起始计算,具体的倍数比例将依据人均耕地的减少幅度逐步增加,但最大限度永远不能超过年产值的十倍;
当以上补偿费发放流程无法保证被征地农民维持原有的生活程度时,经过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他们可以继续追加安置补助费。
必须在国家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以后,才能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批准,随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之进行公示并着手组织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