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主要涵盖了子女在生活、教育以及医疗等方面所产生的各种必要支出。
关于抚养费的相关事宜,特作出如下详细阐述:
第一,当夫妻双方最终选择离婚,意味着他们的子女将由其中一位家长直接负责照顾与抚养,而在此情形之下,另一方则负有部分或全部支付抚养费的责任。
具体来说,这笔款项支出的数目及期限长短,皆需经双方共同商议并达成共识,只要在自由、自愿的前提下,便属合法且可行。
如若双方未能就此事达成统一,则由法院来进行裁决仲裁。
第二,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通常会结合子女身心健康发展所需的实际情况,以及父母双方所能承受的经济压力程度和所在地区的生活水准等因素综合衡量,最后做出合理的抚养费决议:
1、若支付方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抚养费金额一般应该按照其月收入总额的20%到30%之间进行计算。
对于承担两个及其以上子女抚养职责者,相应的比例可以适度增大,但此时,育儿款项的总占比最高不能突破月收入部分的50%。
2、在没有固定收入的情况下,抚养费的具体金额可以参考当年总收入或是同等行业平均收入在此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设定。
3、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例如照顾一类珍稀儿童或有其他重大变故等情况,法律允许适当提高或调低上文提到的比例系数。
4、当家庭中有两名孩子同时需要抚养时,父母双方采取各自负责一名孩子的方式,这种情况下双方将无需互相关心支付对方的抚养费;
反之,若两名孩子均由同一方照料,那么另外一方则需依法每月给予相应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