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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所涉赠与应怎么处理

婚外情所涉赠与应怎么处理
离婚是指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就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结束,会带来财产关系的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变更等。根据提出离婚的实际情况不同,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离婚并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儿,对任何一方都是一种损失。当然,这也并不是说不能离婚,在满足离婚条件的情况下,夫妻之间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2024-03-20 14:15:00 已帮助209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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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所涉赠与应怎么处理
(1)对于已婚人士向第三方赠予财物,倘若其赠与行为发生之后反悔并提出返还请求,抑或是第三方出于依赖索取相应赠与履行义务,我们无法对此予以支持。
(2)针对合法婚姻关系中的配偶一方,若其所作的赠与行为侵犯到了共享共同财产权益,进而提起返还款项诉讼主张,原则上此类诉讼要求应得到支持。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有配偶者与他\\她人保持不正当甚至达到同居关系,这些均被法律明令禁止,这种关系不仅是违反道德规范,更是触犯法律规定。
其次,关于夫妻之间所拥有的共同财产类型,其实质应当被认定为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
依据共同所有的普遍原则,在婚姻关系仍然维持之时,夫妻间的共同财产理应作为一种不可分割的整体存在,二人对整个共同财产并不区分具体份额进行共同所有;
因此,基于这一普遍原则,若有配偶者未经对方同意私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同居伴侣,无疑侵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在此情况下,另一方有权发起诉讼请求,要求撤销这一赠与行为;
在此基础上,如果法院确认这一赠与行为无效,那么该赠与行为将被视为完全无效,而并非部分无效,所赠之物需原封不动地归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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