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挂名的
法人代表能免除法律责任,不能对内怎么约定,对外法人代表就是公司的第一
责任人。挂名法人代表规避风险可以与
实际控制人签订挂名协议。明确与实际控制
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在
公司章程中,增加免责条款等。
【法律依据内容】
《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
企业法人,有独立的
法人财产,享有法人
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
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
认缴的
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法人可以
连带责任担保,法人作为保
证人在合同中约定
承担连带责任的则为
连带责任保证,当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
债务,保证人根据约定承担了其
保证责任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
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
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
保证范围内承
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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