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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款债权是否需要进行申报

税款债权是否需要进行申报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02-27 19:57:43 已帮助89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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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款债权是否需要进行申报
1、《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第二款规定:“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2、可见,除了职工债权无需申报,《企业破产法》明确规定债权人应在债权申报期限内进行债权申报,此为概括性规定,按照法律当然解释,税款债权的债权人应依法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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