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房产纠纷专题 > 房产纠纷专题 > 恋爱期间赠与的财产是不是应当返还

恋爱期间赠与的财产是不是应当返还

【问题解析】
民法典》规定恋爱期间赠与的财产若是附条件的,比如结婚,条件未成就时,应当返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赠与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原则上是不需要返还的。
【法律依据内容】
《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如有需要可以通过我们律图网委托您所在地区的律师来帮助您。
最新修订:2024-03-02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