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房产纠纷专题 > 房屋租赁专题 > 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的所有权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吗

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的所有权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吗

民法典》的规定,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基于实现优化营商环境、消灭隐形担保的总目标,本条规定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明确了必须登记才能取得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四十五条
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最新修订:2024-03-05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