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房屋作为不动产,物权需要进行不动产登记,发放不动产登记簿才能证明权利的归属。
3、不动产权人也是不动产登记簿上登记的人,不动产权属证书上面记载的名字是房屋所有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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