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没有约定管辖的,一般情况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管辖。
3.合同类型很多,以上解释只是针对一般性的合同。
对于其他类型的合同纠纷,还有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