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房贷是夫妻共同债务,在世配偶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主动按原还款计划或与银行协商新的还款安排来偿还房贷。
(二)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配偶去世后其房产份额发生继承,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对剩余房贷承担清偿责任。在世配偶可和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还款义务人,然后继续按时还贷。
(三)若继承人无力偿还房贷,可通过合法渠道处置房产来清偿剩余债务,房产处置后扣除贷款本息的剩余部分按继承规则分配给继承人。
(四)若继承人放弃继承,无需承担被继承人的房贷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