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没约定工程款完工后支付时间,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确定支付时间。
双方可以先协商,达成补充协议来明确工程款支付时间。要是协商不成,就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若用上述方法还是不能确定支付时间,分三种情况处理。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交付之日就是应付款时间;建设工程没交付,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为应付款时间;建设工程未交付且工程价款未结算,当事人起诉之日视为应付款时间。
如果发包方没按约定支付工程款,承包方可发书面催款函或通知,要求其限期支付。若发包方逾期仍未支付,除建设工程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方可和发包方协议将工程折价,也能请求法院依法拍卖该工程,建设工程价款可就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优先受偿。此外,承包方有权要求发包方承担逾期付款违约责任,赔偿相应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