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债务人协商,达成以房产抵偿债务的一致意见后,签订相关协议并办理过户登记。
(二)协商不成时,及时向法院起诉,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债务人的房产。
(三)胜诉后,若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房产评估、拍卖,所得款项偿还债务。剩余款项返还债务人,不足部分债务人继续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