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书中的违约金数额并无明确统一的法律规定,其确定主要遵循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由双方协商一致后记载于调解书中,但需以违约行为可能造成的损失为基础,既不能过分高于也不能低于该损失。
1.当事人协商约定违约金时,应优先以违约可能造成的实际损失为参考依据,确保约定数额与损失程度大致相当,减少后续因违约金数额问题产生的纠纷。
2.若调解书中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请求适当降低违约金数额。
3.若调解书中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增加违约金数额,以充分弥补因违约产生的损失。
4.法院或仲裁机构在处理违约金调整申请时,会结合案件具体情况,以实际损失为基础,综合考量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因素,依据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作出合理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