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一方违约致合同解除,守约方可收集因违约造成损失的证据,如合同履行可得利益的相关证明,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赔偿范围不能超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违约损失。
(二)若双方都违约,双方可协商按各自过错程度分担损失,若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三)若因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双方的事由解除合同,各自承担自身损失,无需互相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