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刑事案件最长六个月左右判决
一般普通程序的案子2个月内审理完毕(宣判),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如果这个案子涉汲到了
死刑或者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就是案件发生偏远地方交通不便、团伙作案、
流窜作案、案情愎杂等情况,则可以在此基础上,经省高院决定再延长3个月。此时最长期限为6个月。
2、如果是
二审案件,也不能忽略.
上诉期有10日。-般
审理期限是2个月,如果是案情发生偏远地方交通不便、团伙作案、流窜作案、案情复杂等情况,则此时省高院决定可以再延长2个月。此时最长审理期限为4个月。
如果案子是
简易程序审理的,则-般情况下20日内审理完毕,如果判处
有期徒刑超过3年的,可以延长到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