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处理原则主要包括:
1、返还原物原则。合同被认定无效,应当返还原物;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2、过错赔偿原则。过错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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