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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房子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房产纠纷也称房地产纠纷。是指在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房地产权益而产生的争议。解决购房过程中发生的房产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行政和诉讼等办法加以解决。房地产纠纷,按其法律性质可分为民事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和行政性质的房地产纠纷。民事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包括: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房地产服务合同纠纷、房地产租赁合同纠纷等。
2024-03-04 01:58:43 已帮助277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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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有哪些
房子所有权的取得的方式有:
(一)原始取得,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
1)依法建造房子。
(
2)依法没收房子。
(
3)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子。
(
4)合法添附的房子(如翻建、加层)。
(二)继受取得,通常有以下几种形式:
(
1)房子买卖(包括拍卖)。
(
2)房子赠与。
(
3)房子相互交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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