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
开发商违约。开发商在确定预售合同中一般只会明确房屋交接时间及取得大
产证、小产证的时间,对合同备案不会有限制,只要对方在合同所述的时限中履行相关
合同义务就无法追究开发商
违约责任,但是法律规定出卖人未取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
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
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