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
您当前的城市:
徐州
热门城市
直辖市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P
Q
R
S
T
W
X
Y
Z
常用城市
兰州
西宁
西安
郑州
济南
太原
合肥
长沙
武汉
南京
成都
贵阳
昆明
哈尔滨
长春
沈阳
石家庄
杭州
南昌
广州
福州
海口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呼和浩特
乌鲁木齐
南宁
银川
拉萨
深圳
青岛
苏州
佛山
东莞
宁波
无锡
潍坊
全部
进入徐州站
首页
找律师
问律师
学知识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手机律图
手机扫一扫,法律兜里装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免费问律师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网站导航
地区分站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广州
深圳
合肥
福州
海口
南京
成都
沈阳
武汉
太原
昆明
杭州
长春
拉萨
银川
兰州
南宁
郑州
南昌
长沙
贵阳
青岛
济南
西安
苏州
无锡
宁波
大连
东莞
乌鲁木齐
呼和浩特
哈尔滨
石家庄
专业知识
法律知识
法律百科
法律法规
法律专题
刑法罪名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律师文集
律师服务
免费法律咨询
电话咨询律师
律师在线咨询
律师收费标准
法律视频问答
精选解答
请输入您要搜索的内容...
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专题
找律师
徐州律师
徐州专业律师
地图律师
行家律师
法律咨询
问题库
在线咨询
电话咨询
法律知识
法律百科
法律专题
法律法规
办事直通车
律师说法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图文解答
律师费标准
精品栏目
罪名库
法律文书
合同范本
法律生活
首页
>
法律专题
>
建设工程纠纷专题
>
工程款纠纷专题
>
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有期限限制吗
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有期限限制吗
工程价款的数额是非常巨大的,在工程价款结算的时候,一定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和计算方式仔细结算,若有差错,最好的数额就会相差很大,一方就会不服最后的结果,还可能因此对薄公堂。在实践中,建筑工程合同款应当在签订施工合同的时候就确定好,如果工程竣工后双方就工程款产生了纠纷的,可以私下协商调解,如果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诉诸法院让法院裁决。
2024-03-02 09:51:25
已帮助2387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有期限限制吗
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有期限限制,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最长的期限不得超过十八个月。根据我国的法律
法规
的相关的规定,承包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
风险提示:承包人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范围依照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建设工程价款范围的规定确定。承包人不能就逾期支付建设工程价款的利息、
违约金
、损害
赔偿金
等主张优先受偿。
查看更多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大家都在问
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有期限限制吗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建筑工程价款行使优先权有何意义,法律上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专业分析: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1、人民法院在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和办理执行案件中,应当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2、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3、建筑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4、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807条规定: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建设工程优先权能放弃的吗,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建设工程优先权能放弃。建设工程优先权属于民事权利的范围,是私权,只要放弃建设工程优先权不违背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承包人有权利自由放弃,符合意思自治原则。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行使条件
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应具备三个条件:第一,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度支付工程价款;第二,承包人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仍未支付;第三,须在从工程竣工之日或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算的六个月的除斥期间内行使。实践中,发包人不按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情况很多,但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实现却是非常困难的。主要原因在于法律对催告期限和除斥期间的规定存在缺陷,在优先受偿权行使条件的设立上对承包人明显不公。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你好问一下建设用地的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房屋为准。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1、工业用地50年;2、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公益事业性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3、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4、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转让可以吗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可以转让。虽然全国性的法律并没有规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否可以转让,但是给予该权利不具有人身专属性,且是一种特殊的债权,具有转让性。所以,浙江、江苏等地方性法院指导审判意见中明确肯定该权利可以根据约定转让。法律依据:《江苏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二十条承包人将建设工程价款债权转让的,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随之转让
法律咨询顾问
问题:在正常使用要求下建设工程最低保修期限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以及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以及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二)商品房质量保修期1、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保修期计算原则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开发商交付给购房者房屋之日起计算(1)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2)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中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限2、具体保修期限内容如果购买的是尾房或者现房,距离建设单位承诺的保修期已经过去一段时间甚至已经过了保修期了,那么合同中关于保修期的规定参照建设部的《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约定,住宅保修期从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用户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不低于下列期限:(1)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年限内承担保修;(2)屋面防水期3年;(3)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保修期为1年;(4)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保修期为1年;(5)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保修期为1年;(6)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保修期为1年;(7)管道堵塞保修期为2个月;(8)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保修期为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9)卫生洁具保修期为1年;(10)灯具、电器开关保修期为6个月;(11)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建设工程纠纷专业问答普法
全部
拖欠建筑金属工程款200万构成犯罪吗如何处理
#建设工程纠纷
1177次阅读
实际施工人优先受偿权具体内容是什么
#建设工程纠纷
1359次阅读
优先受偿权期限是多少
#建设工程纠纷
1105次阅读
工程款是先验收再结算还是先结算再验收
#建设工程纠纷
1364次阅读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范围包括哪些
#建设工程纠纷
1444次阅读
工程优先权的行使时间法律规定是多久
#建设工程纠纷
833次阅读
关于
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有期限限制吗
精选专题信息
欠工程款多长时间不给可以起诉
2024.06.07
建筑企业是否需要签劳动合同
2024.06.07
建筑工程承包资质标准是什么
2024.06.07
欠材料款3年能起诉吗
2024.06.07
没有建筑规划许可证的合同是不是无效的
2024.06.07
建筑工程的重点抽查审计法中的重点是什么
2024.06.07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时效是多久
2024.06.07
土地转包协议书怎么写
2024.06.07
拖欠工程款利息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2024.06.07
建设工程结算纠纷的原因有什么
2024.06.07
2024施工受不可抗天灾怎么赔偿
2024.06.07
老板欠工程款不给怎么办
2024.06.07
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规定是什么
2024.06.07
竣工验收和施工现场验收的区别
2024.06.07
建筑工程监理应对承包单位在什么方面
2024.06.07
工程质量合格条件有哪些
2024.06.07
热门推荐
热门建设工程纠纷律师
精选文章
合同范本
相关推荐
工程招投标纠纷律师
施工合同纠纷律师
转包分包纠纷律师
工程质量纠纷律师
工程款纠纷律师
工程安全事故纠纷律师
保证金纠纷律师
建筑工程法规律师
工程纠纷案例律师
工程款拖欠怎么起诉
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最新版全文
中标后未签合同可以弃标吗
施工单位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施工合同违约金按什么计算方法计算
施工合同延期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建工程抵押新规定是什么
在建工程抵押房什么意思
在建工程抵押转正式抵押应提交哪些证件
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建筑工程合同还需要履行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范本(精选28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模板(常用11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模板(常用26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模板(常用16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模板(常用21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模板(常用25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范本(精选5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范本(精选21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范本(精选7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范本(精选14篇)
黑恶势力一般判多久
损坏他人财物5000以上判多久
故意伤害致残判几年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
涉案金额30万判多少年
不是故意伤人致死一般判几年
诈骗罪怎么判
非法拘禁怎么定罪判多少年
16岁过失致人死亡判刑多少年
故意伤人判几年
交通事故致人轻伤
故意伤人罪判几年
故意伤人一般判几年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12岁故意伤人致死一般判几年
12周岁到14周岁犯罪怎么量刑
经济犯罪200万一般判刑多久
未成年人故意伤害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民事赔偿标准
故意伤害导致一只眼睛失明
14岁偷车会被拘留吗
贩卖毒品罪判多少年
诈骗案员工怎么判刑
拉偷渡人员会判多久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多久
故意伤害判多久
怎么构成诈骗罪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故意伤害轻伤二级怎么判刑
17岁聚众斗殴判多久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
最新
最热
全部
吕美亮律师
2024-05-21 14:02:05
工人找你要工资是合理的,同时你也可以向上主张。
问题:和别人签的合作协议,我承包时,达不到验收需要,工程延期,因甲方原因,承包消防工程,我挂靠的消防公司?
钱威律师
2024-05-18 21:32:20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死亡一人会构成什么事故?
钱威律师
2024-05-15 08:05:27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怎么认定是一般安全事故或者重大安全事故?
吕美亮律师
2024-05-11 09:06:3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四条规定,承揽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 可以拆除,并主张赔偿损失
问题:防火涂料都是小厂买的施工完了怎么投诉?
钱威律师
2024-05-18 21:32:20
你好具体可以详细沟通比较好的
问题:死亡一人会构成什么事故?
吕美亮律师
2024-05-21 14:02:05
工人找你要工资是合理的,同时你也可以向上主张。
问题:和别人签的合作协议,我承包时,达不到验收需要,工程延期,因甲方原因,承包消防工程,我挂靠的消防公司?
钱威律师
2024-05-15 08:05:27
你好可以电话聊下具体情况
问题:怎么认定是一般安全事故或者重大安全事故?
吕美亮律师
2024-05-11 09:06:3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四条规定,承揽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 可以拆除,并主张赔偿损失
问题:防火涂料都是小厂买的施工完了怎么投诉?
更多
最新法律知识
工程施工具备条件有哪些
2024.06.07
1746次阅读
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是什么
2024.06.07
1375次阅读
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应具备哪些条件
2024.06.07
1427次阅读
工程分包转包法律规定是什么
2024.06.07
1129次阅读
工程分包后可以再劳务分包吗
2024.06.07
1955次阅读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
常用合同
查看更多
1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有次数限制吗
下载
2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有次数限制吗
下载
3
已经有两套房屋,还能接受赠与的房屋吗?
下载
4
当官受贿有特例 索贿受贿皆有罪
下载
5
以房抵债买受人在过户前,不享有物权及优先利益
下载
6
有时间限制的赠与合同
下载
7
宅基地流转有那些限制? ,
下载
8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下载
9
债务人隐名持有的股权能被强制执行吗?
下载
10
A类资金信托合同(优先受益类)
下载
更多
热门刑事罪名
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
非法侵入住宅罪
合同诈骗罪
刑讯逼供罪
走私假币罪
遗弃罪
报复陷害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