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诉房产案件的受理费依诉讼请求金额或价额按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1万元,每件50元;超1万至10万元部分,按2.5%交纳;超10万至20万元部分,按2%交纳;超20万至50万元部分,按1.5%交纳;超50万至100万元部分,按1%交纳;超100万至200万元部分,按0.9%交纳;超200万至500万元部分,按0.8%交纳;超500万至1000万元部分,按0.7%交纳;超1000万至2000万元部分,按0.6%交纳;超2000万元部分,按0.5%交纳。
2.若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调解结案或当事人申请撤诉,受理费可减半收取。
建议当事人在起诉前准确预估诉讼请求金额,以计算大致的受理费。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是否申请简易程序、调解或撤诉来降低费用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