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户主不主动将户口迁走的话,权利人可以在
过户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交房时双方可以自行约定
迁户口事宜。如果户口不能及时迁出的,那么可以在
购房协议中约定具体迁出的时间,及未及时迁出所应承担的
违约责任。如果出卖方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那么买受方可依据此条款
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
违约金。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权利人名称变更和房屋现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一)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发生变更的;
(二)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
(三)房屋翻建的;
(四)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申请变更登记,权利人应当提交房屋权属证书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