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属于四代以内旁系血亲。可以结婚。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旁系血亲是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非直系血亲而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于三代以内的亲属。这里的三代是从自己开始计算为一代的三代。
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包括:
(一))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
(二)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表兄弟姐妹和堂兄弟姐妹。
(三)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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