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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国有土地使用权公证是什么意思

拍卖国有土地使用权公证是什么意思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2024-02-23 19:02:49 已帮助233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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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国有土地使用权公证是什么意思
1、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拍卖人的申请,依法对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了审查、监督并予以证明的活动。其公证管辖为拍卖标的物所在地或拍卖行为发生地。为保证拍卖过程公开、公平、公正,拍卖活动现场应有两名公证员出席,承办公证员应着重审查、监督以下几个方面:
2、审查拍卖人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拍卖主持人资格是否经省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拍卖方案是否报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竞买人主体资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而且竞买人参加竞买活动是否在三个以上,同时对竞买人有关登记情况应予保密。
3、审查拍卖文件内容是否完善,其主要内容包括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拍卖规则、宗地图、土地使用条件、竞买申请书、成交确认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拍卖规则和竞买须知制定是否合法、公平,有无非法的歧视或限制性条款;对竞买人应提交的竞买申请书和竞买保证金是否履行手续;拍卖开始前拍卖人是否将拍卖标的底价交给公证员验证备案。
4、监督拍卖主持人在拍卖过程中是否按照拍卖规则拍卖公告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如实进行;对拍卖标的唱价和竞买人的报价是否符合规则,是否有效;拍卖活动中竞买人机会是否平等;对在拍卖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价、违反拍卖活动规则的行为,公证员应当场制止、纠正,当事人拒不改正的,公证员应当终止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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